我不敢期待你有心情坐在电影院看完一个半小时的<同居蜜友>。1996年的作品,香港正处在回归前夕的思潮混乱,导演编剧演员等都处在一个不知所云的时空。
<同居蜜友>想说些什么呢?
现代浮世男女同居的故事?
非也。
如果说郑秀文在梁朝伟家里住上几天都叫同居的话,那么在里面生活的兄弟姐妹算什么呢?
既非情侣又非一对陌生男女同处一室同居而日久生情的故事,那么电影想表达什么呢?
1996年不只是一个混乱的时代,香港人连文字也学得混乱,“蜜友”都可以写错,如果电影讲述一群养蜂人的故事,这个“蜜”字勉强说得过去,难道编剧以为大陆简体字“密”和“蜜”是互通的吗?
太扯了吧。
这部戏找郑秀文或杨千桦演都一样,竟然在一个时代的同一时期能够复制出相同类型的偶象,从唱歌到造型连电影演出的角色也近乎雷同,两人之间瑜亮情节至今仍在上演,只是岁月的洗礼,那种明争暗斗的介怀已经渐渐冲淡。电影混乱的感觉让人看到郑秀文时会想到杨千桦,看到杨千桦的表情会联想到郑秀文的傻大姐形象。
在说什么故事呢?
牛杂大王梁朝伟和OL丽人郑秀文喝醉了酒而一夜情。之后,两人不断地在一些不可能且错愕的情节中巧遇。梁收留了郑,在一所住着一群怪胎的兄弟姐妹的房子里。郑无路可去在牛杂大王的店里帮忙,误打误撞把店里的陈年老汤底倒掉,梁取巧买了汤底彻夜熬煮一窝老汤。再后来,梁的现任女友知道了与郑正面交锋,最后的最后,大家都知道的,名气最大的梁郑当然是自然有情人终成眷属。
一个还算OK的故事拍成一个四不像,竟然在香港上映时破千万港元。也许在当年,港人看电影只是寻求一种疏解,让心情好一点。对于回归的事情,就当成一场斗剧,大家明明都知道的,只是在等待时间,期待一切没有变,香港电影仍然是众人的焦点,大团圆结局。
大家心知肚明,九十年代之后,香港电影逐渐没落是不争的事实,这与卡司无关,完全是剧本和心态的问题。想要一步踏天是不可能的,剧本才是主角,演员不好可以磨,不要坏了自己的招牌。
回过头来看,其实烂剧本的现象,在美国已是司空见惯了。什么都讲快的香港快一步,十年前已经够乱了,现在逐步回勇,好过没有。